涪陵一民房私囤汽柴油数百升 30多人与“炸弹”同居

06.04.2017  14:36

因为汽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根据规定,囤放汽柴油,应该有专门的储存工具和地点,可是涪陵的龙某竟然在自己的修车点私自囤放汽柴油400多升,更让人担心的是,隔壁还住着30多名民工。

当天下午2点多钟,接到群众举报后,龙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南岸浦工农桥附近的一处修车点进行检查。在屋内,民警发现地上摆放了10多个塑料桶,屋内还弥漫着浓烈的汽油味。

虽然房屋主人龙某百般辩解,不过,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塑料桶并不是龙某所说是空的,还装满了汽油和柴油。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民警丁力:“散装的柴油是在这个门口,用一个大的塑料桶装的,汽油是在室内一个小屋里装起的,一共400升左右”。

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就在储存燃油的修车点隔壁民房内,还住满了在附近工地务工的民工,足足有30人之多,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民警丁力:“他这个房屋根本没有汽柴油储存条件,而且周围住了很多民工,这些汽油柴油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如果一旦遇到明火,就很容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对周围住的民工和邻居生命都是很大的威胁”。

据了解,由于汽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部门对汽柴油的运输储存都有着严格的管理,那么龙某所储存的400多升汽柴油从何而来?涪陵区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民警丁力:“通过修车的便利和油罐车司机结识了,平时通过罐车司机一个两个的,20升30升这样购买,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低价)卖给他,然后他囤积在这个地方,囤积到一定数量后,就伺机出售给他人谋取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储存汽柴油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销售汽油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资格或执照。因涉嫌非法储存燃油,目前,龙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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