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六举措”扎实开展环保督察
18.11.2016 17:34
本文来源: 农业厅
一是对梳理出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类、分时段督察,督促园区、乡镇街道建立专门的督察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重点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到位。
二是对重点环境监管对象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下达《环境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责令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等,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三是针对投诉较多的企业采取日常巡查和抽查的方式,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污染物,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四是按职责分工,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以《突出环境问题交办单》的形式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参观企业产污、治污和排污现状,消除村民对化工企业的疑虑或恐惧。
六是针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8.11.2016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