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关于确认重庆市涪陵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09.11.2016 20:3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重庆市涪陵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在开展辖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未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联系。为进一步确认你公司是否开展经营活动,请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新区工商所陈述是否开展经营活动,逾期未陈述的,我局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
2016年11月9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9.11.2016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