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06.07.2017  19:43

  上半年,涪陵区环保局按照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和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要求,先后开展工业园区、固废、在线监测、饮用水源、危化品企业、环境风险源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隐患问题,严厉各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排查环境风险企业50余家次;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38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8份,约谈违法企业9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件,其中按日处罚1件,罚款金额120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完成排污申报企业216家,征收排污费806万元;受理群众环保投诉546件,其中夜间投诉1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