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积极构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

23.09.2015  10:09

为推动新《环保法》的顺利实施,涪陵区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出台了《涪陵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健全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受理、联合处置、信息共享、执法保障等程序规定和制度;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63件,其中环资刑事案件收案32件,结案28件;环资行政类案件收案18件,审结14件;环资民事类案件收案13件,结案5件。

二是区环保部门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联动执法检查活动,为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以及预防渎职侵权等违法犯罪,保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众环境权益提供了很好的现实参考。

三是购置了社会治安与城市环境综合执法车68辆,通过分片区全天候巡逻,有效打击了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中涉及的城市燃煤、扬尘、噪声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理城市环境违法行为17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