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四个一”推进人民法庭工作

03.06.2015  12:18
  涪陵法院自2014年12月20日恢复新妙和清溪法庭后,现法庭总数达到8个。今年以来,涪陵法院做好“四个一”,不断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有效推动司法的为民利民和便民。

    一是强化好一个质效。重视审判质效提升,在案件不减反增形势下,努力做到办好案、快办案。2015年1至5月,法庭共收案1516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20.94%,占全院民事收案数44.08%,审结1098件,上诉32件,案件服判息诉率96.46%。

    二是配备好一个团队。法庭按“一庭一审一书一警”标准配备队伍。有意识将青年干警充实到法庭,在37名干警中,青年干警26人,其中9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建立“传帮带”、“案件讨论会”等学习机制,由庭长、优秀法官任青年干警导师,传授法律运用方法、庭审技巧和群众工作经验,实现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三是覆盖好一个网络。打造覆盖全区的便民诉讼网络,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机制,依托法庭为工作平台,在不设法庭的乡镇共设有12个“期日法庭”,由派驻法官和81名协助法官在固定时间到期日法庭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作用,在乡镇各村聘有便民诉讼联员117名,负责协助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等工作,有效化解诉讼难、送达难和调解难等问题。

    四是落实好一个保障。按民生法庭标准完善法庭设施,共建有数字化审判庭6个,配有适合乡村公路行驶的越野车。配齐配全办公设备,各法庭配有电子签章机、打印机、扫描仪、电子公告屏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有效改善基层法庭一线网络环境,提升法庭电子化办公效率。为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