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四步”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07.03.2016 11:33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代表委员发放法院工作报告,并辅之以年度报告画册,直观反映法院年度工作,认真接受代表审议。创办涪陵法院通讯刊《司法和光》月刊等联络刊物,图文并茂的展示法院工作,坚持每月向代表委员发放,以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增进其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截止目前,共制作《司法和光》通讯刊48期,向代表委员等发放8500余份。
二是建立健全联络机制。坚持常态化走访,主动同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2015年,开展代表委员走访2次。坚持院领导与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络制度,将日常联络与“两会”前集中联络相结合,随时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两会”期间,法院领导列席人大和政协讨论组,全面收集审议意见建议,2016年“两会”期间收集审议意见建议10余条。
三是积极邀请监督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监督执行和信访听证,保证司法公信力。尤其注重代表委员对重大敏感案件和其关注案件的参与,并设置专门的代表委员旁听席,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2015年邀请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7次30余人次。
四是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对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实行院长审签制度,坚持“四定四包”原则,落实专人办理并及时反馈,保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15年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5件次,办结并回复市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代表委员等交督办案件45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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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6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