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建立“庭、站、室”指导人民调解网络

01.04.2016  11:52
  涪陵法院根据当前工作实际,积极建立“庭、站、室”三级指导调解组织, 自2015年以来,全院各人民法庭及机关业务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各类纠纷1500余件。

  一、依托8个人民法庭,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以8个人民法庭为中心,将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干部纳入村社调解网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诉前介入和指导。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指导调解技巧,规范法律文书制作。

  二、依托12个期日法庭工作站,实现“定时定点”指导。根据涪陵区乡镇辖区面积、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等情况,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12个乡镇设立12个固定期日法庭工作站,每月固定两天在固定工作站点开展工作。以期日法庭工作站为固定联络点,值班法官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交换调解工作情况,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对重大疑难纠纷上门指导调解。

  三、成立1个专门司法确认工作室,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在院机关诉访调中心下设专门的司法确认工作室,指派2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司法确认工作团队,专门负责人民调解的联络指导工作,批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自诉调访中心成立7个月以来,司法确认工作室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227件。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