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建设

21.09.2017  05:15
  涪陵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时期,在区委的统筹指导下,协调多单位、多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在涪陵区形成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该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在购买机票、旅游度假、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监督和惩戒。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类案件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设工程包工头等重点人群,加大“限制高消费令”适用力度。2017年以来,已将728名自然人、70名法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118名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据统计,在各类信用惩戒的震慑下,今年来该院共有11名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履行金额达320余万元。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