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积极做好“僵尸企业”清理准备工作

22.04.2016  12:09
  涪陵法院通过加强协调、统一认识,排查摸底、明晰情况,完善力量、加强保障等措施为清理“僵尸企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协调,统一认识。加强外部协调机制,与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召开排查摸底工作协调会,明确我区涉嫌“僵尸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清理重点,统一认识,在清理中注意保密,内外有别。加强合作,确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时向我院报送涉嫌“僵尸企业”的基本信息,并适时召开协调会,对涉嫌的“僵尸企业”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建议,报送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稳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排查摸底,明晰情况。根据各职能部门掌握的情况对近年来区内的涉嫌“僵尸企业”由专人负责逐一排查,法院执行局主要针对在多个案件中为被执行人、长期执行未果的企业进行排查,掌握涉嫌“僵尸企业”的基本信息、特点,形成突出重点,以国有企业为主,兼顾集体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方针。目前确定了我区4家生产领域落后、企业负债大于资产净值的涉嫌“僵尸企业”名单,并将本院形成的方案、建议上报。

  三是完善力量,加强保障。完善力量机制,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相对固定合议庭成员,确定本院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组成破产合议庭,不随意调整;适时成立破产审判庭,作为独立的内设机构,专门负责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等有关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专门的工作保障经费,对破产案件实行单独的绩效考核,组织破产合议庭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调研学习,提高审判技能。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