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限外”罚单 262辆外地牌照车被罚
5日,深圳交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外地牌照小车开出首张罚单。CFP供图
深圳交警昨日上午开出第一张“限外”罚单,牌照为沪CXV295的小车因2月2日、3日、4日三天早高峰在深圳主要干道滨海大道行驶,面临300元、记3分的处罚。当日,深圳交警共向262辆违反深圳“限外”令的外地牌照车辆开出罚单。不由得让人想起曾经深圳的城市宣传口号:“来的都是深圳人”。许多外地来深圳办事的人直呼:这句话已不算数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公布小汽车“限购令”之时,深圳交警同步发布了限制外地小汽车通行的通告。按照通告,限行时段为工作日7:00-9:00和17:30-19:30的早晚高峰共四个小时,限行道路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进出深圳各口岸的指定行驶路线除外)。违者处300元罚款,并记3分。
“限外”措施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设置了1个月的缓冲适应期,从2月首个工作日开始正式执行。深圳交警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自2月1日起,系统监测到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前两次不予处罚(每日只计一次),自第三次起处罚。
据深圳交警科技处监控科姚利民介绍,首张“限外”罚单处罚的沪CXV295小汽车,自1月开始,共在深圳限行区域时段有175次行驶记录。“这说明,该车长期在深圳市内行驶,基本排除了该车是因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而违反限行规定的可能。”
姚利民表示,除了沪CXV295外,深圳交警还对另外261辆违反“限外”规定的小汽车开出罚单。其中,粤S(东莞)和粤A(广州)的车辆占主要部分。
深圳一向以开放、包容著称。就在2014年8月举行的深圳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上,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和答辩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车小平在谈到“限令”这一治堵手段时表示,“限行跟限购同样是属于强制性的刚性手段,会剥夺市民选择权。”
不过,也有一些深圳市内居民对此措施表示认同,因为限制外地牌照机动车在城区内通行,会使道路交通好转很多,有利于缓解拥堵。本版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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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珠海的李先生:
考虑租深圳本地车牌
一些群众对此提出质疑。来自珠海的李先生经常往返珠海、深圳,他说,“一般到深圳办事都是早上到、晚上走,中午过来不太现实,‘限外’变得很不方便。”为此,他正考虑租用深圳车牌汽车,但这增加了办事成本。
来自广州的许先生:
遭遇限外时段疯寻停车位
广州司机许先生说,本来想赶在“限外”时间之前办完事回到酒店,因为耽误了几分钟,回程路上又遇堵车,只能疯狂四处找停车场躲避,“那叫一个狼狈!突然发现,‘来了就是深圳人’不算数了。”
继北京率先对外埠车辆采取限制措施后,多个大城市相继宣布加入“限外”,治堵与治污几乎成了“限字令”的“通行证”。专家认为,治堵不能“以邻为壑”。
“限外令”缺乏法律依据
专家指出,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各地“限外令”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存在地方保护。
北京中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莉凌认为,此种强制措施不能仅仅只是针对外地号牌的车辆,并且这种措施只能在短期内实施,一旦道路和交通流量发生改变,就应该取消此种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长期限制外地车禁止通行某些路段是滥用授权的行为,不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
此外,有法学专家认为,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如果地方政府越限、越权行政,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
掣肘区域经济一体化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一些地方依托具有区位优势的中心城市打造一个个“经济圈”的同时,这些中心城市却向外埠车辆开出了“限外”罚单。“限外”产生的高昂经济社会成本将掣肘区域经济发展,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任由“一限了之”的治堵模式“传染”,将会降低区域经济融通的活力,最终受损的仍将是公众利益。
“去存量”不如“做增量”
交通工程专家杨东援教授说,推出限行政策的合理性前提,在于能够提供被优先发展的公交系统作为出行替代,否则一面不允许有车族开车,一面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公交资源,缺乏合理性。
专家认为,通过经济手段应该是优先解决之道。收取拥堵费或者提高城市中心区域的停车费,不区分本地外地,是一个有效率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