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扎实开展辖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17.06.2016  21:51
  为更好的落实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6月14日,市二中法院组织辖区基层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市二中法院院长孙启福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突出,不仅使刑事诉讼程序受阻,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此次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目的在于将判处实刑罪犯依法依规交付执行,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各法院要把握机遇,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困扰法院多年的“收监难”、“送监难”这一顽疾有效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本次专项活动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联合发文,展现了最高司法层级清理判处实刑但未执行刑罚罪犯的决心。各法院要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报告,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专项活动的支持,分管院领导要积极参加由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组成的的集中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三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清理不留死角。各法院要全面清查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结案登记表等,筛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名单,并报同级集中清理领导小组核查比对。各法院还可以边核查摸底边清理纠正,在核查清楚后,需法院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的要及时下达,争取尽早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交付执行。

  四是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法院要积极配合同级集中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中基层法院之间也要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清理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依法、依规地将判处实刑应交付执行的罪犯全部交付执行。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