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清理隐形超审限案件提高审判质效

31.10.2016  11:38
  为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质效,避免因不当延长审限而使案件“隐性超审限”,梁平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限管理,确保案件在正常审限内结案。

  一是提高审限意识。对各类案件的审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明确一个合理办案期限,定期召开专项讲评会,对超期限案件承办法官进行谈话共24人次,要求承办法官针对如何尽快审结承办的案件制定相应措施,撰写审理报告13篇。审管办按照审理报告对案件跟踪监督,对由于司法鉴定、评估等客观原因造成超期限的案件,及时督促相关环节加快流转速度。

  二是严格报批制度。明确列举延长审限、执限事由,严格限定延长审限、执限的范围及数量,对可延长可不延长的一律不允许报批延长,对于符合条件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承办法官需填写审批表,详细注明延期事由,经合议庭评议,由庭长、主管院领导审核后,一律报请院长审批。

  三是强化审限监督。审管办每周对未结案件进行检查清理,实时掌握案件审理情况,对临近期限的案件进行提示通报。1-9月,共清理临近审限10天以内的案件84件,发出专项通报12份。在做好审限管理、审限预警的同时,建立案件台账,对变更、延长、中止、中断审限的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详细登记案件类型、受理年份、工作进度等信息,逐案进行分析,限期结案。

  四是严格责任考核。加强考核管理,对于因法官懈怠或工作作风等主观原因导致超审限的案件,监察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对承办法官进行追责,并将案件审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评先评优,法官个人晋职晋级挂钩,确保办案公正高效。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