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法院首尝五人制大合议庭审案
13.08.2015 21:20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5月7日,原告龚军向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计划购车自用,于2013年8月14日与被告重庆骏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法拉利展厅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360万的价格向被告购买一辆“法拉利458ITALIA”二手车,该车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系事故车,原告提出了退一赔三,合计1440万元的赔偿诉讼请求。
由于该案诉请的赔偿数额及社会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激烈,为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和信任感,渝北区法院结合当前人民陪审员改革主题,决定打破以往三人合议庭模式,尝试采用五人制大合议庭审理这起案件。
合议庭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力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杰及三名人民陪审员为成员。在三名人民陪审员中,有一名专家陪审员,系重庆大学法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民法学专家秦鹏。在商事审判中引入专家陪审员,这在该院也是首次。
为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时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庭审效率,庭前,审判长特意组织合议庭成员召开庭前会议,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合议庭对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进行了讨论,归纳整理了事实争议,为庭审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此次庭审效果明显。由于实行了五人制大合议庭,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3人,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广泛性。而专家陪审员的引入,则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专业性。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本文来源: 法院
13.08.2015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