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发出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01.04.2016 18:27
本文来源: 妇联
大渡口区发出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因经常遭受丈夫辱骂、殴打,年近六旬的林女士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3月28日,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林女士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大渡口区首个“受保护者”。 年近六旬的林女士经常遭受丈夫的辱骂、殴打,连女儿及其家人也遭到威胁和恐吓。于是,她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向法院提交了门诊病历、报警回执、照片等材料。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为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提供有力的保护。 根据材料证据和林女士女儿等人的陈述,大渡口区法院经审查认定,林女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据《反家暴法》相关规定作出了该院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林女士丈夫郭某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郭某接触林女士、林女士的女儿及其家人。裁定书于28日当天送达给当事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从今天起就生效执行了,有效期为六个月。”承办法官介绍说,“如林女士的丈夫违反裁定书的禁令,法院将依据《反家暴法》,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文来源: 妇联
01.04.2016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