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法院构建“三有”立体家事审判模式
07.03.2017 23:3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判前有防,加强法制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事纠纷的发生。组织法官利用妇女节等契机深入社区、街镇开展法律宣讲,举办《反家暴法》专题法律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在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案讲法的同时,注重弘扬“孝、善、和”等传统文化,引导群众对家庭伦理道德和对社会责任形成认知和认同。
二是判中有活,建立婚姻家庭巡回法庭,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在区民政局设立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并在法庭布置柔性、温情的调解室,安排具有心理学证书且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不定时到巡回法庭接受咨询、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制作调解书。在依法审理中也灵活调处,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法官采取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多种方式,努力让家庭矛盾纠纷消弭于无形。
三是判后有访,加强家事纠纷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宣判后,特别是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时,主审法官“简案快答,难案慎答”,融合法、理、情,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心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坚持对典型、敏感的家事纠纷案件进行回访,尤其对涉及经济困难、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家庭进行案后追踪、回访及帮扶,实现家庭和睦,共建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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