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书记:严防“一波改革伴随一波腐败”
“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但不能例外,而且必须加大力度。”6月29日,在湖南省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强调,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决不能有任何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严防“一波改革伴随一波腐败”现象。会上,下发了《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据悉,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去年湖南省纪委专门设立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国有企业。今年以来,全省国资委系统查处各类案件60多件。
国企设立纪检监察机构362个
今年3月,湖南海利集团公司增设了纪检监察部,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纪检监察岗位,分期分批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了量化指标。”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文志强向记者介绍,今年1月该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省属监管企业党委工作的意见》,强调企业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去年12月31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完善。此外,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省国资委纪委督促监管企业认真查找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目前,省国资委系统共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362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862人。
这次下发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可由党委(党组)副书记担任,专职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不分管或联系与监督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由党委委员(党组成员)担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其在党委(党组)内列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
“权力任性”要付出代价
“中国石油湖南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国才,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党组原书记王建根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湖南省纪委近日通过“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
这是继2014年查办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柏平系列案和华菱集团原董事长李效伟系列案之后,该省查处的又一批国企“蛀虫”。
“过去,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的企业损失,往往会以‘交学费’为托辞,在问责上轻描淡写。”文志强介绍说,今后,因“权力任性”导致的企业“交学费”,不但当事人要被追责,还要出具损失报告,以量化的数据作为追责依据,让违纪违法者付出代价。
中联重科架设廉洁从业的“高压线”,做到关键领域全覆盖,不廉行为零容忍,全面强化问责力度。2014年,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案件9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5人。
华天集团党委积极支持集团纪委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先后对武汉华天和长春华天管理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扣减领导薪酬
“人不以规矩则废,国不以规矩则乱。”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深有感触地说,只有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才能确保权力在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
该省各国有企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通过立、改、废,建立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洁风险。湘投控股、天心集团等企业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华天集团通过排查、评估,确定了130个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五矿有色共排查廉洁风险点5796个,制定防控措施5601条。
丛培模介绍说,为落实“两个责任”,全省各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责任人书面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工作机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等,实行“签字背书”。同时,对违反《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的行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规定扣减相关领导的薪酬。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国资委组织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奢华浪费”等专项督查,先后13次组织对企业作风建设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按照省国资委制定的《省属国有企业“四风”突出问题15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国资委纪委今年先后3次深入企业开展督查。各企业紧密结合实际进行整改。海利集团、轻盐集团、华升集团、三湘集团、包装集团等企业对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建工集团、黄金集团等企业分别立案查处了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参与赌博等突出问题。(本报记者 邹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