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桃花源司法所六个“加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22.02.2016  15:48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了社区调委会成员。同时召开街道、村(社区)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了有关人民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了凉风村、双福村、天山堡村、城北社区四个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其中凉风村调委会得到了市、县两级领导高度好评。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县司法局对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规范上墙。完善纠纷排查机制,抓纠纷苗头;完善预警机制,抓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回访机制,确保调解协议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以案释法的方式,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制作统一的调解文书下发到各调委会,确保调解协议书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对部分调解能力差的调委会成员进行调整,吸纳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群众威信高、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是加强《人民调解法》宣传。统一制作并下发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便民联系卡、司法局职能宣传单等相关宣传资料。

  六是加强经费保障。街道财政配套落实了人民调解经费,对立卷归档的人民调解案卷每件补贴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