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 “源、基、流”三部曲强化上诉案件移送管理
09.01.2015 15:4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明确上诉案件移送管理之“源” 。落实源头责任,明确上诉案件负责人与业务部门在上诉案件移送管理中的责任。其中立案庭上诉案件负责人对于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审判庭移交的卷宗材料要严格审查;对于上诉案件移送是否及时、移送材料是否齐全、上诉信息填报是否规范负源头责任,各审判部门负责人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并严格把关,确保上诉案件卷宗材料及时移至中转部门立案庭。
二是落实上诉案件移送管理之“基”。确定立案庭为上诉案件移送事务的统一管理部门,立案庭建立上诉案件登记台账,紧扣起算日与截止日的移送天数时间节点,抓好整卷、移送、点击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与跟踪,每周周一至周五统一接收上诉案件材料,并及时通知各业务部门上诉案件信息,每周五安排专人专车将上诉案件移送至二审法院,实现了移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上诉案件移送管理之“流”。加强移送对接管理,注重立案庭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立案庭收到上诉状后及时通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上诉案件联络员5日内完成上诉案件卷宗扫描、三级业务上传工作,并及时移交立案庭,再由立案庭在统一接收卷宗后3日内移送至二审法院;同时加强立案庭与二审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二审法院及时签收。实现“四快”,即立案庭移送案件快、审判庭卷宗整理快、三级业务点击快、二审法院签收快。融合各部门的凝聚力,提高上诉案件移送的效率。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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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