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严防教育新增债务
26.06.2015 18:37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管住新上项目 。公办学校凡新上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金来源,按规范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无资金保障的基本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立项。同时,统筹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二是严禁新增债务 。学校所有收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原则,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严禁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发放教职工等人员经费,严禁将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教育债务。
三是建立食堂专账 。学校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禁将食堂结余款用于教职工福利等非食堂经营方面的支出,严禁学生食堂资金用于公务性接待,严禁学校食堂产生经营性债务。
四是严明纪律责任 。区教委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学校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新债产生现象,对发生新债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6.06.2015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