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司法局按照潼南府办[2015)145号《关于开展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理工作。重点对本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进行清理和确认。
一是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实职权,搜集行政执法相关文件资料,确定执法主体性质。二是根据行政执法职责内容,明确行政权力事项。三是对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梳理,重新确认本单位执法依据目录。四是明确行政执法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内容,进行统一梳理、归纳,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
此次行政权力责任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行政权力2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