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建立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责任制

25.11.2016  11:34

  11月21日,市扶贫脱贫工作督查组在潼南区了解到,该区已建立动态调整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环节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抓,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帮带责任。每位区级领导包帮1个镇街,实行“一岗双责”,区级领导每周1天以上、驻村组每周3天以上工作在村;“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干在村上、住在村里。

  二是落实调查责任。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写出申请的贫困户进行重点调查,申请人、村(居)主任、驻村组长、镇街负责人分别在识别认定表上层层签字,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工作遗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对动态调整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立说立改,对责任不落实、调整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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