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强化四项举措 持续推进“蓝天行动”

01.06.2016  07:01

  潼南区深化蓝天行动措施,印发了《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潼南府办〔2016〕48号),实施六个方面29项年度目标任务。截至5月20日,潼南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41天,优良率为98.6%。

  强化交通污染控制。初步制定596辆黄标车淘汰推进方案,建立环保部门统筹,交通、公安部门分工负责营运黄标车、非营运黄标车淘汰的协作机制;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率100%;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强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利用农发行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时机,推动新华化工、万利来化工厂区整体搬迁项目,解决城区大气污染重难点问题;督促3家砖瓦企业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督促2家企业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道路冲洗和清扫保洁规定,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全面推广建筑垃圾运输车全密闭运输;加大脏车入城整治力度;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

  强化生活污染控制。从今年7月起,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强制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已划定了面积约24.5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露天焚烧巡查工作,严厉整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完成餐饮油烟治理33家,整改完成率达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