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局加强“先照后证”工作
04.03.2015 09:5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自“先照后证”制度试行以来,潼南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已通过潼南县党政内网向有关部门发出抄告书154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通过集中讲解、各所自行讨论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市局关于开展“先照后证”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吃透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次,明确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推进更顺畅,更快捷有力。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知晓面。该局印制了宣传资料放在登记窗口,以供前来办事的群众查阅;设置集中宣讲点22个,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宣传活动,向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接受咨询260人次。
三是加强提醒,重视巡查监管。该局要求各所在在颁发营业执照时,一同发放《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书面提示经营者“申办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许可项目的经营”。在发放营业执照后的3天内,还会电话联系经营者,督促其办理行政许可;在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后的10个工作日内,新增该市场主体巡查任务,重点检查其是否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四是细化工作,夯实工作成效。该局从细小工作入手,夯实基础工作。各所制定专人负责“先照后证”信息抄告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完整;要求各所对先照后证工作产生的信息抄告台账、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行政告诫等文书及时存档,以备查看。(潼南局供稿)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4.03.201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