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局培育农村经纪人

03.04.2015  15:35

潼南局按照“鼓励、引导、规范”的思路,采取五措施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

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日常监督巡查,大力宣传农村经纪人存在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动员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创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加入到农村经纪人队伍中。

二是培育引导。利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干部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育,以宣讲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经纪人管理和农资打假等为重点,使经纪人增长见识、把握政策、掌握技能、提高素质。

三是分类指导。针对农村经纪人经营内容不同、发展规模不同、能力素质不同等特点,有计划、有区别地进行分类指导和重点指导。同时在农村经纪人内部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推动整体发展。

四是畅通服务指导。积极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进工商制度改革,在注册登记、商标注册、法规咨询等方面更贴心地为农村经纪人服务,指导农村经纪人利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其更好地发展。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动态监管,坚决杜绝扰乱经纪活动秩序、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经纪人备案建档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努力培育诚信经营的经纪环境。(潼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