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巫溪城口等四区县是重点
近日,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庆市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后简称“《方案》”)。《方案》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倒损住房修缮加固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为重点,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方案》提到,重庆市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以遭受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巫溪县、城口县、石柱县、涪陵区等区县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兼顾其他受灾区县恢复重建工作,市政府根据灾情程度安排市级预备费给予区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
《方案》要求,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力争在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方案》制定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推进地质灾害防范治理、推进灾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设施修复建设、恢复农业生产秩序、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建设等七项主要任务。
其中,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明确2021年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不低于150元/人,区县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口等因素,制定本区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在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方面,明确2021年倒塌、严重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标准为0.6万元/间,4间及以上的补助2.5万元;一般损坏住房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给予适当补助。指导石柱县、城口县等区县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因灾受损情况摸排,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改造范围,不等不靠实施改造。
在推进地质灾害防范治理方面,安排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16023万元,支持部分重点区县做好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城口县4467万元、巫溪县6494万元、石柱县5062万元。
在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建设方面,已争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800万元,主要用于修复水库、堤防、水闸、水文测站等项目和兴建整治抗旱水源、应急用水供水设施,添置提用水设备等。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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