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点,男子自己报警抓了自己!

14.12.2021  18:22

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5日凌晨1时左右,一阵急促电话铃声惊醒了正在熟睡的小万

你的摩托车在新店子发生了交通事故,请配合调查!”给小万打电话的是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民警。

迷迷糊糊的小万瞬时清醒:自己在家睡觉,车子就停在家的楼下,怎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呢?

民警让小万赶紧到楼下的事故现场。经调查,事发当晚,小万确实在家睡觉,摩托车就停在自家楼下门前,也没有将车借给其他人。那么,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这要从一个报警电话说起......

当天晚上凌晨1时许,分水公巡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陈某某称自己骑二轮摩托车在新店子场口被别人的车子撞伤,目前自己正在医院治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查询,民警找到了另一辆摩托车车主小万,于是就发生文字开头的一幕。

既然小万没有驾驶车辆,那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以及调取视频监控,发现现场情况与报警内容不相符,随即前往医院对陈某某进行调查。

事故现场监控画面:

到医院后,发现陈某某有酒驾嫌疑,民警对陈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显示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陈某某进行抽血检验。

在民警的询问下,陈某某道出原委。原来,11月14日晚,陈某某与朋友在高梁镇吃饭,席间喝了酒。23时许,吃完饭的陈某某驾驶渝FEY0**二轮摩托车从高梁镇出发,准备回家。当车行驶至新店子场口时,车子驶入左道与小万停放在公路边的摩托车相撞,后又与护栏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陈某某受伤。陈某某以为自己是被其他车辆所撞,掏出手机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鉴定,陈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2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巡警认定陈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陈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原标题:凌晨1点,万州一男子自己报警抓了自己!事情要从一起事故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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