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热点:要打造智慧城市 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
杨天怡
李钺锋
王本朝 记者 熊明 摄
智慧城市 新华社发
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持续升温,我国进入智慧城市规划和建设高潮期。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打造智慧城市,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如何打造智慧城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全国政协委员就此提出意见建议。
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政府管理创新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包括95%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在内,全国总计有500多个城市提出或正在建设智慧城市。
显然,中国城市已进入发展新阶段,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正在形成。那么,何为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根本上是一种城市管理的理念。”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杨天怡认为,建设智慧城市就是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帮助政府完善治理,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诚如“互联网+”这个概念,更多的不是强调技术突破,而是希望企业和政府运用互联网思维,主动改变经营管理模式,改善服务管理,让企业发展更加有利于市场竞争,让政府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让自身管理更加完善。
“互联网的本质特性是开放、共享。所以,建智慧城市的目的就是让所有居民都能有强烈的参与感、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城市提供的全方位服务。”杨天怡说,随着中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国家信息惠民工程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将会把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强化信息惠民效能,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突破口。
事实上,在全国多个城市推行的“一站式”、“一网式”、“一卡式”政府公共服务中,都包含把个人信息与个人服务相结合的内容。杨天怡认为,建设智慧城市,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的公共服务加以整合,搭建信息化社会管理平台,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多样化需求。“这无疑将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促使政府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升行政服务效率,节约办事成本。”
推进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将成为未来社区治理的重要方向。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王本朝建议,要从政府层面大力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让社区在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本朝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智慧城市,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这意味着,打造智慧城市,需要把信息科技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的公共服务加以整合,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在他看来,传统的城市治理方式存在较大局限,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很难通过人工办理满足,而信息化社会管理平台的建立,可以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升行政服务效率,节约办事成本。
为此,王本朝建议,充分运用法治、信息手段,拓展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传统体系转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新体系,让社区在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还应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组建复合型治理队伍,使得城市管理队伍和社区干部优势互补,提高社区自治管理能力。”王本朝呼吁,可借助志愿服务组织平台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让居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打造智慧城市亟须法律支撑
目前,我国“城市病”日益凸显,如何通过打造智慧城市有效化解这些城市难题?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李钺锋认为,打造智慧城市,首先要有法可依,制定《城市管理法》势在必行。
“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是城市管理的根本要求。”李钺锋认为,城市管理工作主体多元化、对象复杂化、方式综合化,管理难度大,问题突出。因此,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予以统筹规范,以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经过调研,他发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城市综合管理法律进行总体原则上的指导,地方行政法规的差异性很大,缺乏系统化,条款的制订和修订比较随意和盲目。
李钺锋建议,首先考虑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构,形成协调统一、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以统筹行政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
其次,需明确城市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城市管理的职权范围、城市管理的程序规范等,用国家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形式,给城市管理机构体制和执法体制以支撑。
李钺锋还建议,《城市管理法》还应对两类程序予以规范。一是数字管理程序。《城市管理法》应对案件的受理、分派的依据与过程、案件处理的反馈与追责等程序性问题予以规范。确立数字化管理的责任区网格化机制,落实网格管理人员、管理内容、管理责任和管理时限等。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城市管理法》应当对涉及协调执法的事由、管理信息的共享、执法责任的分配等作出规定。
(本报北京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