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销电子烟多属“三无”产品 国内监管尚属空白
北京推出“史上最严控烟令”已经过了一个月,对吸烟人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昔日饭店、网吧、公交站台等烟雾缭绕的公共场所已少有人吸烟。不过,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传统香烟的受制,一种新型电子烟披着“戒烟神器”的外衣开始热销。专家表示,电子烟也含有尼古丁等化合物,并不是健康的戒烟产品。政协委员则建议,将电子烟管理补充纳入控烟条例。
【调查】
电子烟广告进饭店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最全面控烟立法”,规定北京市所有“带顶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北京晨报记者注意到,作为昔日的控烟“死角”,一些宾馆、饭店等消费场所如今也少有人再吸烟。即使有个别顾客不经意间拿出香烟,被服务员提醒后也会立即收起。不过记者发现,不少饭店在执行控烟条例的同时,大堂里却悄然出现了电子烟广告。广告中均强调该款电子烟对人体无害,是绝好的香烟替代品。
在石景山一家饭店,服务人员称,如果顾客使用饭店内广告推荐的电子烟不会被制止。“电子烟不算是烟吧?”服务人员如此表示。
网上销售品种猛增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几乎所有的电商网站都有电子烟销售,只是这种产品并非电器类,而是被归结在礼品之中。这些网站销售的电子烟品牌有数十种之多,外形有的与传统香烟无异,有的则设计成烟斗或其他新奇精巧的模样。
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5月22日可搜索到电子烟产品有15.72万件,而到了6月28日,这一数字已变成了16.72万件,一个月左右,同比增长了超过了6%。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电子烟的广告宣传语大多使用“无二手烟”、“杜绝焦油等致癌物”、“戒烟产品”等字眼来招揽顾客。
电子烟的价格从十几元至数百元不等,其中最便宜的一款电子烟仅售12元。由于可补充烟油反复使用,因此其价格可以说比传统香烟还要低廉。
【问题】
易诱惑青少年吸食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九三学社部分社员近日对香烟和电子烟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他们指出,目前大多数公共场所已被列入全面禁烟范围,而自2015年5月10日起,我国又上调了烟草消费税,由六年前的5%提高至11%,同时提高烟草行业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全面控烟和烟草制品的涨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电子烟的火爆销售。
社员们表示,目前价格最低的电子烟只要十几元,烟油补充装则不到10元,这还不及一个汉堡的价格!再加上没有什么购买限制门槛,青少年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电子烟。尤其是许多电子烟的宣传中不断强调“对人体无害”、“辅助戒烟”、“学校、公园等多个场合使用”等卖点,甚至专门开发果味电子烟,这更加诱惑了涉世不深的青少年。
作为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电子烟与传统烟草产品相比,可能减少了焦油等物质,但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物质仍会被吸入体内,造成危害。对青少年而言,能轻而易举买到电子烟,易导致模仿形成吸烟习惯及尼古丁上瘾,进一步转为吸食真正烟草产品。
【分析】
国内监管尚属空白
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在调研后发现,我国作为电子烟的生产、消费大国,其监管尚属空白。目前,国内电子烟生产基本属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进口电子烟厂家在宣传上强调“正规手续报关进口”,实际上海关只管纳税问题,对进口(包括出口转内销)电子烟的质量和安全性目前并无明确法规对其检验检疫。
而朱良注意到,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也于2015年4月发布了一项拟订规则,拟将该机构对烟草产品的管控权限扩展到符合烟草产品法律定义的一切产品,这其中就包括电子烟。
北京晨报记者拨打北京市质监局投诉举报热线12365,工作人员表示,在查询后未发现与电子烟生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而控烟热线12320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本市执行的控烟条例仅适用于可以点燃的香烟,而电子烟不在本次控烟范围之内。
【专家说法】
电子烟同样危害健康
中国癌症基金会控烟与肺癌防治工作部主任支修益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电子烟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国家卫生部门还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因此现在的控烟条例对电子烟管理确实处于空缺状态。
支修益说,在不久前召开的世界控制烟草大会上,专家们也专题讨论了电子烟的问题,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使用电子烟戒烟绝对是一种借口,电子烟同样会危害健康。由于《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刚刚实施一个月,对于电子烟管理的一些细节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过他个人认为,在一些室内公共场所,应该同样禁止吸食电子烟。
支修益强调,现在使用电子烟的群体主要是年轻人,因此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绝不能让孩子沾上电子烟,因为它和香烟一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会危害孩子的健康。
生产标准
质量监管
安全评价
【委员建议】
全面加强电子烟监管
北京市政协委员朱良建议:
1 界定电子烟身份。由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科学评价,明确定性后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切实有效地实施监管。
2 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管理体系。保证电子烟与传统烟草制品一样,不得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卖管理体系针对的不仅仅是烟草制品,还包括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等,把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管理体系符合建立这项制度的本意,可以有效控制电子烟泛滥的可能性,保护公众健康。
3 将电子烟广告宣传纳入烟草广告管理办法,或比照烟草广告管理办法制定电子烟广告宣传管理政策。
4 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禁烟教育中增加针对电子烟的宣教,让青少年从小不仅远离传统烟草制品,还要远离电子烟这种新型烟草替代物。
5 适时修订《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控制电子烟的内容补充纳入条例。
■名词解释
何为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一般电子烟主要由盛放尼古丁溶液的烟管、蒸发装置和电池3部分组成。雾化器由电池杆供电,能够把烟弹内的液态尼古丁转变成雾气,从而让使用者在吸时有一种类似吸烟的感觉,实现“吞云吐雾”。它甚至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向烟管内添加巧克力、薄荷等各种味道的香料。
记者 王歧丰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