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渝农发〔2016〕16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牛羊布病与结核病(以下简称“两病”)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大《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7号)执行力度,加快2017年牛羊“两病”预算编制进程,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牛羊“两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安排部署情况
各区县“两病”防控工作整体安排部署情况,特别是人员、资金、物资等到位情况。重点防控区县《牛羊“两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情况。
(二)疫情普查和监测情况
牛羊登记造册和建档情况,春防“两病”疫情普查情况;牛羊“两病”监测完成任务情况。
(三)动物卫生监督情况
养殖环节日常巡查以及基于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的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流通环节的调运备案、引种审批、指定道口准入、隔离观察等制度落实情况;屠宰环节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情况;各个环节监督执法情况。
(四)对患病动物或检出阳性动物及同群畜的处置情况
对疫情普查发现的患病动物或日常监测检出的阳性动物是否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处置;对同群受威胁畜群是否进行隔离观察和跟踪监测、净化。
(五)宣传培训情况
面向兽医实验室检测人员,县乡两级兽医人员,牛羊养殖、经营、加工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宣传培训情况。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县级配套经费落实情况,专账专户建立情况。
(七)存在问题
在两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飞行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届时电话临时通知。检查由市农委防检处牵头,市动物疫控中心和市监督所参与,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与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行情况交流,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督查时间
7月20日到8月20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临时通知。
四、督查要求
(一)各区县要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10日前报市动物疫控中心(联系人:姚璐;电话及传真:89138922)。
(二)各督查组在督查后要形成督查报告交市动物疫控中心汇总。市动物疫控中心要根据日常收集资料和督查情况,形成全市牛羊“两病”防控工作进展报告及时报市农委。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