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企业欲涨物管费 主管部门重申:双过半是门槛

17.12.2015  09:24

    “物业管理费上调,该谁说了算?”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规定7项服务价格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化,其中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当前重庆不少物管纷纷尝试上调物管费。昨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物管企业不能单方面调涨物业服务收费,调价必须要过双过半的门槛。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尝试调价的物管局企业,主要是2010年前入住的小区,当时成本核定经过5年,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人工成本,增长较快,物业公司收支不平衡问题日益凸显。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必须满足户数、面积双过半的条件,即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价格调整。”

        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的动用谁说了算?也是一个业主与物管矛盾的焦点问题。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经“双三分之二”同意,即应当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针对实际工作中,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较难通过双三分之二同意,在危及房屋安全、影响业主住用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可以使用紧急使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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