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生借7300元还7万多 沙区检方批捕12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

27.06.2018  18:43

今(27)日,重庆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号@重庆检事儿 发布消息,日前,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起针对高校学生“套路贷”系列案件的陶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此前的4月21日,该院已依法批准逮捕涉及此案的郭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

据查,该团伙事先以欺骗、隐瞒等方式,与被害人签订“虚高”的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等文书,并通过制造“虚高”的放贷交易的银行流水痕迹、借条收条等手段,刻意制造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款项的假象。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后,该团伙继而采取相互“甩单平账”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或认定被害人违约,并采取电话骚扰、上门寻衅滋事、对被害人殴打等手段软硬兼施进行“索债”,非法获取暴利。

重庆某大学大一新生陈某,为解决资金困难,通过朋友介绍贷款10000元,但签订的借款合同金额却为15000元,实际到手仅7300元。随后,陈某又被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以“甩单”、“平账”等方式反复办理贷款,并被收取服务费、考察费、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好处费、利息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层层设陷,最终贷款金额高达7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沙坪坝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整合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并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经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后,4月21日,沙坪坝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诈骗罪对该案郭某某等7名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近日,该案在逃的陶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沙坪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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