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环保局三举措确保放射源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12.05.2017  14:17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建设项目管理科、区环境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检查计划、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设立专项行动检查组,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对区环保局监管的放射源单位的检查工作,并汇总、整理、上报有关检查情况等。

  二是方案总领,按计划分步骤有序实施。去年10月20日印发《重庆市渝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区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整个专项行动分研究部署、组织自查、实施检查、分析总结4个阶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保持检查常态化。按照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以《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涉放射源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放射源辐射安全和安保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健全放射源安全和安保体系,全面提升区内放射源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