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环保局“五个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03.2015  16:38

3月5日,彭水自治县召开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和环保业务人员培训会。县环保局局长廖福保在会上要求,全局及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要根据新时期环保新形势、新要求,严守做事、做人、用权的三条“底线”,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

一是必须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要严格遵守党章、中央八项规定、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及系列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在党的要求和纪律内活动,确保人生政治方向始终不偏离。

二是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工作讲程序、守规矩,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三是必须一如继往地反对四风。要继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如继往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做到常抓,注重实效,入户接近地气。

四是必须认认真真履行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

五是必须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实际针对环评审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保专用车辆管理使用、排污费审核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不断优化服务,加强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