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环保局“四强化”做好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09.02.2017  17:14

    一是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明确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工作职责,成立街镇“环保办”,全面加强街镇环保监管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及动态变化,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源隐患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开展系列环境安全专项行动,近年来发现隐患50处,整改到位50处,开展应急演练6次。

  三是强化监察手段。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环境监测频次,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常规监察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制止了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600余人次,检查企业厂次达1500余次,监测污染源1695厂次,出具监测数据154436个、质控数据44878个。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区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开展联合执法18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80件,处罚金额428.1万元,移送公安刑事立案侦查案件8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停产整治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