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四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06.03.2015  13:14

为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江津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四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思想教育。认真传达贯彻2015年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通过邀请市局领导、区纪委、检察院领导授课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思想层面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

二是抓制度执行。规范日常工作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原则办事,从而使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围绕“环保八大权力”,在梳理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抓作风整治。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同时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纠正执法监察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态度粗暴等问题。

四是抓监督检查。坚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重点落实环境行政审批、环境行政评审、环保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和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