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0.08.2015  11:10

针对山东日照“7.16”液化烃球罐火灾爆炸、天津“8.12”瑞海危险品仓库爆炸等安全事故,为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人员的业务训练,提升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主管人员的环境应急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应急能力。

二是加大环境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环境敏感区域、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大日常监察切实掌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有效遏制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三是主动收集环境事件信息,对一些敏感信息要及时核实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同时加大沿河周边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饮用水源和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对监测数据要科学分析、及时判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四是严格执行“12369”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及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多渠道掌握环境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