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环保局多举措强化辖区环保监管

27.03.2017  21:44

  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对全县重点企业采取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企业名单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强化乡镇环保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石柱县环境保护责任规定》,明确乡镇(街道)环保职能职责,落实2-3名环保干部,强化辖区环境监管。

  三是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确保监管执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实现全覆盖。

  四是强化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加强“12369”热线值守和举报案件办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