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1235”工作法严格环境管理

15.07.2015  15:03

“1”即推行“一项制度”,即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将督促长寿区区内重点的29家企业通过媒体、自建网站、张贴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其生产工艺、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2”即开展“两个排查”。开展对长江及其支流沿河流域的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辖区内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大排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并纳入后督察范围。

“3”即实施“三项治理”。实施臭气治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危废、固废、高浓度废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噪声、粉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影响大气、水、土壤和与百姓生活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5”即打击“五种行为”。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未经先试、不执行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气、声、渣的恶劣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