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130%……关爱环卫工人,重庆明确了10条具体措施
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容师,是奋战在城市管理最前沿、最基层、最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水域清漂、公厕维护、抗洪防疫等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十项措施》从精神激励、权益保障、人性关怀3个方面,明确了关爱环卫工人10条具体措施,包括表扬奖励、社会宣传、作业条件、劳动保护、薪酬待遇、救助机制、福利待遇、休息场所、身心健康、法律服务等十个方面。
改善作业条件减少人工作业强度
《十项措施》指出,将“最美环卫工人”推选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扩大评选范围和影响。同时,在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评选中,向表现突出的环卫工人倾斜。同时加强社会宣传,结合“五一劳动节”“环卫工人日”等时间节点,加大环卫系统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拒绝车窗抛物,减少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社会氛围。
《十项措施》指出,将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提高作业定额,定期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提升现有各类环卫车辆、清洗设备等性能,全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减少人工作业强度。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0%
《十项措施》还指出,要为环卫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发防护口罩,建立健康档案,规范作业着装。依法落实环卫工人职业病防治措施,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职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保障环卫工人(含劳务派遣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按照限低不限高的原则确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足额为环卫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助。
同时,保障环卫工人福利待遇,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租房、修建集体宿舍和租房提供帮助。保障环卫工人休息休假权,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所在单位积极动员环卫工人加入工会组织,每年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让环卫工人充分享受会员福利待遇。提供休息场所,统筹规划建设“劳动者港湾”和“环卫爱心驿站”等环卫工人休息服务场所,完善取暖纳凉、微波炉热饭等功能,多渠道为环卫工人提供就餐、饮水、休息等便利。
用工单位要建立困难环卫工人档案
《十项措施》还指出,要建立完善救助机制。用工单位要建立困难环卫工人档案,充分利用好“环卫工人爱心扶助基金”“资助环卫工人子女上学基金”“残疾环卫工人爱心基金”等,定向资助困难环卫工人。健全环卫作业风险保障机制,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实行录用人员入职体检和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全额支付。建立心理疏导制度,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环卫工人尤其是高风险作业人员做好心理辅导和疏导,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环卫工人维权服务站”,为环卫工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提供免费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制定这些措施,主要是为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引导全社会尊重、理解、支持和关心关爱环卫工人,不断提高环卫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负责人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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