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简报第1期
环境监察简报
2017年第1期(总第1期)
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重庆市环保局全面部署环境监管执法
“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第32次局党组会精神,市环保局10月18日印发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4个方面全面部署此次专项行动。
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局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利剑执法”小组、“铁腕监察”小组、“联动司法”小组、“阳光监督”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追责问责小组等7个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有力度、有声势、有实效。建立健全了每日汇总、每周会商、每月调度、定期发布、信息报送、通报表彰等6项工作机制,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有力实施。
市环保局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3个方面要求:一是专项行动各现场检查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督促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专项行动各现场检查组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确保监察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严禁向区县环保局和被检查对象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要求;三是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口径由宣教国合处归口负责,由综合协调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重大事项发布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严禁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杜绝传播不实信息。
送:环保部西南督察局;市委办公厅四处、市政府办公厅八处。
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重庆市环境监察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