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法官喜获“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07.11.2017  22:08
  10月3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渝北法院环资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沈远东“重庆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这是对渝北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高度肯定,极大激发了环资审判人员积极探索、勤奋向上的信心。

  渝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11年12月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努力拼搏,奋发有为,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在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量、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影响等方面,做出了喜人的成绩。

  不忘使命,戮力创新。牢记市高法院试点建立环资庭的要求,在探索审判机制方面,先后出台《环境保护案件专家陪审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案件专家咨询员工作规则(试行)》;在探索审判管理方面,出台《规范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暂行办法》;在探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意见》、《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试行)》等,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

  不断积累,自成体系。坚持以环境资源问题为导向,着眼环境资源案件在诉前、诉中、诉后“三段”的不同特点,狠抓诉前协调、审前阻却、综合认证、判后修复、倡议建议的“五环”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审判“三段五环”法,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2015年4月13日,《人民法院报》第5版法周刊栏目专版刊登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渝北实践》及院长访谈录《用司法的能量涵养山水》。

  精益求精,天道酬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精心办理每一个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打造案件精品。几年来,环资庭办理的周航诉明祥物流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全国“十大典型环境侵权案例”,白家林、吴淑琴污染环境罪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八大污染环境罪典型案例”,王莉诉远上机械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被市高法院选为典型案例,7篇裁判文书被市高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9个环境资源案例被法律出版社编辑的《环保法庭案例选编》选录。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上,来自全国高、中、基三级法院的信息宣传图片103张,反映环资审判工作的有7张。

  渝北法院环资审判人员坚信:中流击水,奋楫者进。今天,我们沐浴着党的十九大春风,正以饱满的审判热情,踏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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