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关于部分投资类企业确认是否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
18.10.2016 23:4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对长期失联和停业未经营投资类企业开展吊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辖区投资类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企业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动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现将核查中发现的8户停业企业名单公告如下,请下列企业(名单附后)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前往辖区工商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逾期未确认正常经营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璧城工商所,电话023-41431992
璧泉工商所,电话023-41421993
附件: 需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第二批(璧山8户).xls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
2016年10月18日本文来源: 工商局
18.10.201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