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切实整治教育领域不正之风

17.12.2015  18:53

 

一是完善制度,突出权力制约。 制订《2015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包项责任制》,出台《璧山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约谈制度》《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并完善《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纪政纪处分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有效预防教育系统腐败行为发生,确保教育领域风清气正。

二是畅通渠道,突出社会监督。 设置群众咨询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组织全区4500余名教师专题学习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例12起,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发放《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致家长公开信》7632份,多渠道收集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问题线索。

三是排查线索,突出专项检查。 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舆情收集、专项治理、纪律审查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馈等发现问题线索。教育纪工委督查学校65所,走访学生教师370余人,开展问卷调查980人次,排查整改问题6个。教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实行包片包案责任制,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处置,重点督办问题5个,联合查办问题2个。

四是抓早抓小,突出警示教育。 建立“四风”和腐败问题定期分析机制,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专题约谈,梯次约谈90余人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7名学校领导和5名工作人员进行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