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01.08.2016  17:37

一是完善饮用水源地标志标牌建设。出台《璧山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投入10余万元在全区饮用水源及非饮用水源地设立禁止钓鱼的标识标牌。全区4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原划定的20个已完成警示牌和标识牌规范化建设,新划定的21个饮用水源地正在实施标识标牌建设,预计8月底完成。

二是强化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整治。编制饮用水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染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无新设立的排污口,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活、船舶、违章建筑等污染源整治和饮用水源地清理调查工作,依法打击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非法排污、肥水养鱼、规模养殖、倾倒垃圾等行为。

三是严格饮用水源监管机制。全区4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由区环保局负责日常监测和巡查监管,其它水体按属地和产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对饮用水源水库每月进行二次漂浮物打捞工作,对各镇街下发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域功能达标控制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将饮用水源水质的达标和对环境污染隐患的巡查整改工作纳入生态创建考核内容予以量化督查和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