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民生案件执行效果获六家央媒集中报道

01.12.2016  17:34
  2016年11月21日以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相继针对“璧山法院通过失信惩戒执结梁明海等48人申请执行重庆璧煜齿轮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系列案”进行报道,这是近年来中央主流媒体首度集中聚焦璧山政法工作。

  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针对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总额较大,要求兑现心情急切,多发于劳动密集企业等特点,璧山法院拓宽工作思路,丰富执行工作举措,量身定制执行方案,在完成传统的“四查一搜”等“规定动作”后,将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找被执行人的专项保证金、到期债权等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力图找到可以执行兑现的财产,最高效、便捷地兑现执行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维持个案价值目标与经济秩序稳定的内在平衡。璧山法院高度贯彻孟建柱“善治善执”讲话精神,采取有效途径满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处于逆境中的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将“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贯穿民生案件的办理过程;执行过程中慎用强制措施,采取“活查封”、“活处置”等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等方式,实现平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区域正常经济秩序的共同价值追求;积极引导信访入诉,妥善化解群体性信访事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维护群众个人权益的同时巩固区域经济发展成果,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机平衡。

  三是实现失信惩戒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璧山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讲话精神,不断完善与银行、工商、税务、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在执行实践中灵活运用失信名单制度,找准失信惩戒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切合点,多部门共享失信信息,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加大失信惩戒宣传力度,影响社会舆论风向,切实助力建设“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信用评价体系。

  四是实现社会综合治理与化解“执行难”的互利共赢。该院在执行民生、民间借贷、烂尾楼维权等涉民生群体性案件时,积极与本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及时共享群众诉求及群体动态,将法院司法置于社会综合治理大局中,与各部门形成合力化解群体性纠纷,有效化解群体性案件执行难题;该院加大执行力度,谨慎运用多项强制措施,大力提升执行效果,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难”,从实质上化解“执行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综合治理成果。 来源:璧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