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黄奇帆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指出安全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10.01.2015  01:12

 

1月6日,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市长黄奇帆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安全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黄奇帆说,刚刚结束的全国安全生产安全电视电话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和市委专题常委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实、抓出成效,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黄奇帆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他说,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严格按照市委“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要求,实现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三个下降”,30个区县和一般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等9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黄奇帆说,发展市第一要务,但是,安全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我们也务必清醒看到,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容不得丝毫松懈。

新的一年,我们要立足依法治市、依法治“”的大背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安全生产新趋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新摆位、新谋划、新思考,要大力实施依法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区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责任,谋划、制定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好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的理念、法规、手段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能,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推进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的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带头执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要深化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防护,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要严格落实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区县和单位,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制。

黄奇帆最后说,春节快要到了,安全保障和社会安全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一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工地等隐患排查整改,特别要高度重视冬季取暖安全,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要针对民工、学生客流高峰,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加大对车辆的检查和路面巡查,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四要做好应急预案和联动处置,加强值守应急,畅通信息报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到应对及时、处置有效。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