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市生态文化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生态文化村” 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09.06.2015 14:3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北部新区市政管理局:
为扩大生态文化创建活动,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发掘和保护民间生态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具有区域及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传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命名活动的函》(中生协函〔2015〕5号)精神,重庆市林业局、重庆生态文化协会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文化村”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个区县推荐名额为2—3个行政村,往年申报未入选的可以重新申报。市林业局、市生态文化协会将在各区县推荐申报基础上,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确定最终推荐报送“全国生态文化村”名单;未进入 “全国生态文化村”推荐报送名单的,可以参加“重庆市生态文化村”评选。
二、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书(详见附件,正式申报书文本需加盖公章)、能反映候选单位特色的高清晰度照片3—5张或者视频资料、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要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遴选推荐范围),并于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市生态文化协会初审;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后,于6月12日前再重新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此项活动意义重大,请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在初评、推荐和申报工作中,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的候选单位符合条件和要求,真正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附件: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书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生态文化协会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邓雅煊;电话、传真:61967605;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8号;邮编:401121; E- mail:[email protected])
生态文化村的遴选通知.doc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6.2015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