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三峡库区生态 重庆首创“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19.10.2018  14:16

    前几年我们时常遭受噪音和灰尘的困扰,现在好了,不仅噪音没了,听说还要恢复绿植。”前日,重庆市检察院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简称:二分院)举办“保护长江母亲河”跨辖区代表视察活动。其间,26名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来到长江边,跟二分院的“长江生态检察官”一起,对一起侵占长江岸线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现场回访。

     未经许可

    两公司江边长期非法经营

    今年4月,万州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江北岸铁路大桥至万州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有一非法码头长期作业。随后,检察官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黄牛孔码头设备齐全,有岸吊、起重机、抓斗、传送带、叉车、泵船、浮吊船,每当有货船靠岸后,砂石经过长长的传送带运输到岸上,这时就有卡车前来不停装卸,非法码头处于经营状态。

    5月28日,万州区检察院决定立案。经查,自2012年以来,重庆某建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区某公司,先后分别租赁位于万州长江铁路大桥至上游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七里沟和黄牛孔的土地作为货物堆场,通过添置、租赁港口装卸设施设备,主要从事砂石、河砂堆存、转运和销售业务。

    两家公司并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还长期趁夜间利用租赁的陆域部分所对应的相关水域非法从事装卸经营活动。

     破坏明显

    非法码头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非法码头作业过程中货物、杂物、船船废料、生活垃圾抛撒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水质造成污染不说,还修建了大量非法建筑,破坏了江岸原有的植被和库岸线的稳定,对消落带的破坏尤为明显。”二分院检察四部负责人、“长江生态检察官”李庆表示,非法码头的存在,对航运安全、安全生产等也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办案时,检察官在现场看到,这个非法码头还存在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由于距离万州长江大桥很近,码头泵船、浮吊船的停靠位置离长江大桥桥墩非常近,而堆料场的进出口距离万州双河口高速路口、五桥、龙都三地的公路交会处也很近,且车流量大;堆料场边缘和长江岸线笔直,上下高度约10米,枯水季节有20多米。

    按照相关规定,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负责万州辖区内的港口具体管理工作,在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活动中,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未将上述两处非法码头列入取缔范围,而且直到检方介入,尚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非法作业行为。

    6月5日,万州区检察院将该案提请二分院审批。次日,二分院作出同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审批意见。

     违法必究

    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

    6月6日,万州区检察院向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采取责令这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码头装卸作业行为,限期拆除码头设施设备及非法构筑物、建筑物,清理码头剩余库存并补植复绿等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分组逐条落实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每天不定时现场巡查,禁止船舶停靠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每周开展2次码头设施设备拆除进度督查。整治后,两家公司已停止码头装卸作业,清除了场地内砂石库存,拆除了相关设施设备及从事非法运营的构筑物、建筑物,彻底杜绝了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还联合其他行政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共同加强打击非法码头的力度。8月6日,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将落实检察建议书的情况回复万州区检察院。

    而检方在之后的不定时回访中,暂未发现这处曾经的非法码头有死灰复燃的迹象。而两家公司也在积极作为,等待气候适宜,将购置绿植来恢复曾经破坏掉的环境。

     首创“长江生态检察官” 守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今年8月22日,二分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长江生态的工作意见》,明确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这标志着保护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环境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在我市确立。

    二分院位于三峡库区腹地,辖区9个区县均在长江流域,处于库区长江生态保护第一线。“长江生态系统是一个连续、有机的综合生态系统,因此司法保护也理应采取一种系统而立体的综合保护机制。”据了解,“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旨在发挥其“综合、协调、组织、督促”作用,整合生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多项职能于一体,初步形成立体化、系统性的长江生态司法保护格局。

    目前,二分院已确定9名长江生态检察官,9个区县检察院也已组建自己专业团队,确定了23名长江生态检察官。下一步,该院还将组建专门的长江生态检察官人才库。

    “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驾护航。”二分院检察长刘晴说。

    记者 钱也

编辑: 李海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