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22.01.2016  14:37

渝农发〔2016〕6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为加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91号)要求,2015年7月13日至8月18日,在各项目区县自查基础上,市农委畜牧业发展处、审计处和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等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2012—2014年度所涉项目区县开展了督导检查,累计抽查38家供精单位(公猪站)、23个配送点、走访38户受益农户、召开座谈会议18次,督导检查包含了各区县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项目组织实施、执行进展、资金使用与管理、供精单位、档案资料、技术培训、项目公示、人工授精服务体系等多项内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2-2014年,全市在万州、黔江、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大足、铜梁、潼南、荣昌、梁平、垫江、武隆、开县、云阳、巫溪等18个区县实施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期内农业部累计下达给我市补贴任务数为169.5万头,下达补贴资金6780万元。项目实施中,各区县实际累计完成数达到189.5万头,补助资金7580万元,累计技术培训达6.9万人次以上,累计受益农户超过129.5万户。

从此次督导检查结果来看,除长寿区未完成2012年和2013年项目外,全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较好。

(一)组织实施很得力。 各项目区县都制定了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品种、数量、标准、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推广体系较完善。 各项目区县都明确了供精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有的确定1个供精单位,有的确定3—5个。项目区县加强种公猪站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优质种公猪,改善软硬件条件;建立了乡镇人工授精站点,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了较完善的配种服务网络。

(三)档案制度较齐全。 多数项目区县资料较为完整,档案制度比较健全,记录相对完善。如南川区实施“七表一证”的报表平台,比较规范。

(四)项目管理有创新。 梁平县对精液质量每月抽检一次,通过下乡核查大户或电话随机抽查受益农户核对配种数量,以此考核供精单位,结算项目补贴。

(五)项目效果很显著。 通过项目实施,多数区县土杂劣质种公猪数量明显减少,良种覆盖面大大增加,质量明显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养猪户减少了种公猪饲养,受益农户增收明显,农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良补政策重视程度不够。 现在各项政策资金多了,一些地方对此项目不够重视,思想出现麻痹、工作出现懈怠,发文成了项目的主要内容,督促检查流于形式、总结千篇一律、进展数据虚假填报。个别区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落实不力,项目执行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理想,没有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核定发放凭据,延误了项目资金结算进度。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区县对项目实施方案不熟悉,对方案的要求没有认真领会,甚至违反规定实施项目。主要表现在:精液采购和精液标识不规范,能繁母猪建档立卡不完善,精液生产发放等档案记录不完整,不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情况;部分项目区县没有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精单位及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项目实施中收取部分费用的区县,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记录不规范;资金未严格实行财政报帐制,资金使用专用台帐不健全,给供精单位拨付资金不及时;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不规范,个别区县项目管理单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资金的拨付方式、使用环节未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办法要求进行,项目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每月按时向市级主管部门上报生猪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不理想。

(三)供精单位(公猪站)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猪站建设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公猪饲养管理条件不达标,部分公猪圈舍建设简陋不规范,缺少湿帘、空调等必要的降温设施设备,公猪存栏头数偏少(小于10头),证明公猪来源的系谱缺失情况普遍,参与项目实施的公猪大多尚无性能测定记录。采精室建设设施较为简陋,特别是采精安全设施设备缺失现象突出。部分公猪站精液处理室布局不合理,环境卫生条件不达标(如无空调,精液检测室和兽药存放室在一起),以精子密度检测仪器为主的设施设备配备不齐,以移液器、恒温载物台、精子密度检测仪为主的设施设备使用率不高,精液的稀释、分装主要靠经验;精液产品生产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等档案记录不完善、缺失的现象突出。

(四)配送站点管理运行需要进一步规范。 很多区县配送站点只起到简单的精液存储、发放的作用,其管理运营不规范。部分配送站点人员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未能掌握相关的精液质量检查技能;配送站点发放精液时对精液进行检查的环节缺失,精液检测仪器使用率极低,精液检测记录缺失;普遍存在精液发放记录不完善的问题。

(五)良补精液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近几年来的抽样检查和工作督查情况看,部分供精单位建设不规范,精液质量差、剂量不足,甚至出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从2015年农业部种猪质量检测中心(重庆)对公猪精液产品质量抽检来看,共计抽检了17个项目区县的592头种公猪的精液产品(约占全市存栏种公猪的26.2%),其中精液产品剂量不达标(小于80ml)的精液产品46份,精液产品精子活力不达标(低于60%)的量68份,精液产品中每剂量中直线前进运动精子数(亿)不达标(低于25亿)的量39份,精液产品中精子畸形率不合格(超过20%)的量37份, 72小时精子活力不达标(低于60%)的量132份, 分别占抽检总量的7.8%、11.5%、6.7%、6.3%、22.3%。

(六)项目宣传监管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生猪良补项目是一项惠民项目,项目资金是作为生猪精液的补助资金使用,而部分区县由于对文件理解有误,宣贯不到位,使农户(包括部分行业主管人员在内)认为生猪良补项目是完全免费实施,妨碍了项目的可持续推进与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环节较多,涉及的精液产品质量要求高、技术要求严、实施过程时间周期较长等问题给主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造成部分区县的监管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项目规范管理。 项目区县要充分认识做好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财两部和市里的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项目区县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要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明确各级良种补贴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职责。要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按质按量完成良种补贴任务。要建立数据报送渠道,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要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要按照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招标确定供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重点把资金使用督促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建立畜牧兽医、财务、监察多部门联动的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不得挪用项目资金或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要坚决贯彻精液与配种服务收费分离制度,要制定统一的配种服务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要广泛宣传,家喻户晓。防止违规加价,要督促项目供精单位建立资金使用专用台帐,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项目区的良种补贴资格。要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线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举报,建立项目督查巡察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

(三)要提升供种能力和质量。 要按照项目要求严格选择供精单位和种公猪,防止劣质种源运用到生产实际中。要解放思想,利用已有资源建设供精单位(种公猪站),要上规模,养好种猪,出好产品。公猪站建设有多种形式,要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来选择。不管采取哪种模式,都要服务于生猪改良工作,形成完善的服务网络和高效的配种运行机制,要建立充满活力的人工授精站。种公猪站要优先招标选用有测定成绩的种公猪,没有生产性能测定的种公猪不得参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统筹资金,开展对公猪站的扶持,对人工授精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公猪引进给予适当补贴,探索将公猪纳入养殖保险补贴。

(四)要开展项目宣传和评估。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关于生猪良种补贴;要大力宣传在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过程中涌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使良种补贴政策深如人心,赢得广大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要尽快对项目实施效果开展具体案例、详细数据的效果评价工作,高度重视相关素材的收集与整理,认真总结归纳项目成效,制定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方案,设立具体的量化指标,掌握第一手切实可靠的数据资料,科学准确反映项目实施效果。

(五)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 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加强沟通和交流,争取多方面的支持。要根据《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与财政部门协商,争取良种补贴项目的配套工作经费;要与宣传部门沟通,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养殖户宣传国家良种补贴政策。畜牧部门内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附件:1.项目区县组织管理督导检查评分表

2.项目区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总表

 

附件: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6/01/635890695895653235.doc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